2008年7月15日

「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

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裡有極大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做燔祭。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

所羅門說:「祢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祢面前,祢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

耶和華我的 神阿,如今祢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僕人住在祢所揀選的民中,這民多的不可勝數。所以求祢賜我智慧,可以判斷祢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

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

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

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

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

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又為他眾臣僕設擺宴席。

-列王記上3:10


2008年7月11日

反種族歧視條例獲一致通過 基督教團體歡迎

一面是很高興97後的香港依然在人權的艱路上不斷的努力,無論如何,這是重要的一步。

有了這一步,就可以有值得期盼的下一步。

另一面,當然就是香港又有好題材可以拿來拍電影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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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種族歧視條例獲一致通過 基督教團體歡迎
程諾謙 / 基督日報記者


新聞來源

【綜合報道】爭議逾10年的《種族歧視條例》昨日在立法會以四十五票贊成,零票反對下,罕有地順利通過。香港少數族裔人士若懷疑因種族而遭不同待遇,即指控對方歧視,保障個人權益。

綜合各大報章報道,立法會昨日通過《種族歧視條例》,規定政府及私人機構的雇傭及服務提供等六個範疇,不能對少數族裔有種族歧視行為。若觸犯法例,嚴重者更被視為刑事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及監禁兩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形容法例是向少數族裔提供保障的新里程碑,政府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已預留1,600萬元供開設四個社區傳譯中心,支持不同的少數族裔所需要的傳譯服務。

政府計劃在三個月內能實施有關授權予平等機會的法例條文,隨後期望有關適用於政府和私人機構的條文,會於一年內循序實施。

昨日通過的法案中最備受爭議的部分是語言歧視問題。政府提出豁免語言歧視修訂條文卻遭否決。當局指出,要求公營或私營服務供應商,以多種語言進行活動和業務,或與客戶溝通時提供不同語言的翻譯,是不切實際和不可行。這項豁免遭到否決,預料會對醫療及職訓教育機構造成較大影響。

據悉,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擔心新法例會特別影響到私家診所的醫療服務提供。他懷疑少數族裔來求診時,法例是否要求醫生立刻找翻譯人員,是否要為病人提供以其語言撰寫的報告、文件或藥物標籤等等。他更批評法例通過,事前沒有詳細諮詢。

對於一般市民日常生活而言,《種族歧視條例》會否有大影響呢?稱呼外國人為「鬼佬」、稱印巴人士為「阿差」、稱菲傭為「賓妹」是否會觸犯法例呢?業界人士指出須視乎當時的語氣和情景,是否蓄意冒犯或侮辱,有可能構成間接歧視。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曾於去年12月10日發起《香港教會領袖對種族歧視立法的聲明》,刊登於《明報》報章。署名包括天主教陳日君樞機主教、東正教聶基道都主教、基督教協進會李鼎新牧師以及聖公會蘇以葆主教,表達基督教會立場歡迎政府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並促政府改善對少數族裔相關照顧和待遇。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基督徒學會亦於上月再次發起《基督徒就反種族歧視立法的聯署聲明》,重申「《種族歧視條例》應體現香港作為國際都會的承擔,並有效地保障少數族裔、新移民及外傭的基本權利,因此即將推出的《種族歧視條例》不應出現任何倒退的條文」。

2008年7月8日

我們有什麼好處?學校禱告、禁止色情書刊、還是校園禁止保險套?

「白宮風雲」第一集裡,有這樣一段發我深省的對話:

在白宮,一個宣揚基督教價值重建的團體正與政府官員進行談判。

其中一個團體代表說:「如果孩子們能在街頭以五塊錢買到色情書刊,言論自由的代價是不是太高了?」If children can buy pornography anywhere for $5...isn't that too high a price to pay for free speech?

美國總統:「不會,」

團體代表:「什麼?」

美國總統:「反而,我認為黃色書刊賣五塊錢太高了。」However I think $5 is too high a price for pornography.

這讓我想起之前看的一篇文章。

有一個傳道人參加朋友的聚會,席間聊到了同性戀。
朋友們轉頭問傳道:「你們基督徒怎麼看同性戀這件事呢?」

後來那個傳道在文章中就寫:「為什麼世人總是以道德先位來看基督信仰,而不是以救贖先位呢?」

用道德或律法規範來闡述基督,總是比較有力、明確、好辨識,但反而,不知不覺就遺漏了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愛」的原則與力量。

我深深相信,耶穌不是要我們躲在安全的、明亮白淨的會堂裡對著自己人大談我們自己有多好多好而已,而是走入人群,與人一同思考,一同生活,目的是將基督的愛向著還不信的人傳達出去。

林前保羅說到:「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願我們彼此勉勵,照著基督給我們的異象、愛與勇氣,勇敢走向人群。

2008年7月7日

航海者...無危

在海中坐船,在大水中經理事務的,
他們看見耶和華的作為,並祂在深水中的奇事。

因祂一吩咐,狂風就起來,海中的波浪也揚起。
他們上到天空,下到海底,他們的心因患難便消化。

他們搖搖晃晃,東倒西歪,好像醉酒的人;他們的智慧無法可施。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
祂從他們的禍患中領出他們來。

祂使狂風止息,波浪就平靜。
風息浪靜,他們變歡喜,祂就引他們到所願去的海口。

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 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 都稱讚祂。

-詩107 23~32

最近頻頻從詩篇中得到大安慰與大鼓勵,七月真是我大蒙福的一個月。

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
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

祂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
祂用美物使你所願的得以知足,以致你如返老還童。

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申冤。

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

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天離地是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
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

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至於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他發望如野地的花;
經風一吹,便歸無有,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他。

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
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
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紀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
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
你們做祂的諸軍,做祂的僕役,行祂所喜悅的,都要稱頌耶和華!

你們一切被祂造的,在祂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華。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詩103

2008年7月4日

"耶和華阿,祢的面我正要尋求。"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
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
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 我還懼誰呢?
那作惡的,就是我的仇敵,
前來吃我肉的時候,就絆跌仆倒。

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
雖然興起刀兵攻擊我,
我必仍舊安穩。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
就是一生一世 住在耶和華的殿中,
瞻仰祂的榮美,
在祂的殿裡求問。

因為我遭遇患難,祂必暗暗地保守我;
在祂亭子裡,把我藏在祂帳幕的隱密處,
將我高舉在磐石上。

現在我得以昂首,高過四面的仇敵;
我要在祂的帳幕裡歡然獻祭,我要唱詩歌頌耶和華!

耶和華阿,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祢垂聽;
並求祢憐恤我,應允我。

祢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
那時我心向祢說:"耶和華阿,祢的面我正要尋求。"


不要向我掩面,不要發怒趕逐僕人,祢向來是幫助我的。

救我的 神阿,不要丟掉我,也不要離棄我。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耶和華阿,求祢將祢的道指教我,
因我仇敵的緣故 引導我走平坦的路。

求祢不要把我交給敵人,遂其所願;
因為妄作見證的 和口吐兇言的,起來攻擊我。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 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

要等候耶和華!
當壯膽,堅固你的心。
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


-詩篇27,大衛的詩


2008年7月3日

邏輯

邏輯,最大的問題就是:當你不能證明它錯的時候,你就只能接受它。


- 紀念今晚跟何弟兄的重要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