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凌晨兩點,疲憊到極點卻莫名亢奮睡不太著,因為平常週間這時候是最忙。
夜班生活將停在六月三十號。
七月一號開始,我最想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早睡早起...
其他夜班剪輯師的生活都是:弄到凌晨四五點,回家後也不會立刻睡,就東摸摸西摸摸到早上九點十點,然後再睡到下午四點,五點上班。
但我為了ㄍ一ㄥ「不想這樣」,總是凌晨三四點一到家就立刻嚴肅躺平,拼上午十點起床,「過一般人在過的生活」直到下午三點不支,補眠一個鐘頭後準備上班。
這樣的生活也不是六週上班前所預期的,但也就這樣經歷了。
我剛忽然想到,去年有大概三個月吧,每天都六點起床,與主親近,為了這樣的生活,有時晚上十一點多雖還在外面混但還是立刻跟朋友道別,就為了早上。
後來也不知怎麼著的,也就沒繼續這樣過日子,很快甚至也忘了自己曾「跟神有過這麼一段」。
「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
「阿,原來就是早起阿!」剛想到這我也就很開心了。
最近常常在默思「自由」這件事。對自己原本就認識有限的我也慢慢發現:一直自詡(也常被稱道)是自由人的我,其實卻長期對自由有疑惑,有懷疑。
但耶穌開始傳道的經文:「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
剛看篇解經說,在聖經原文中「貧窮人」的字面意義不是指那些沒有錢的人,這個字是用來形容人的一種姿勢,這種姿勢就是「低頭彎腰」。
神很妙,神給人自由選擇的意志,但也同時會藉著環境逼人思考。「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想來想去,答案好像還是在神自己。
早起是逼不來的,但也就這樣晃了一圈,早起的價值重新又自動在我心裡恢復了。
感謝神。
我又想到火把楊牧師每次在主日講道前總是喜歡叫大家拿起聖經搖一搖,一起說:「我的人生XXXX都在祂裡面」。
還有很多東西,很多答案,神都預備好在那邊了,等著我,一樣一樣的來享用,來發現。
想到這,又開心了起來,也似乎不用等到七月一號的清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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